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待遇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苍政发〔2015〕2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待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系统优秀人才体检
1.对象:凡2017年没有参加过县教育局或所在单位组织体检的教育系统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三名、省教坛新秀、市县三坛、市县学科骨干(骨干班主任)、县学科带头人、县专业骨干、高级教师和教育硕士等优秀人才均可报名参加。
2.地点:待定。
3.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上报办法:以学区、直属学校为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参加体检对象名单(附件1)发到13958722887@163.com,县教育局择时组织开展体检活动。
二、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疗休养和学习考察
1.对象:2017学年度目标考核合格的省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三名、市三坛、县三名,以上对象必须是2014年以来从未参加过县教育局组织的人才疗养活动。
2.地点:待定。
3.时间:初定2019年3月(具体出发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上报办法:参加对象于12月20日前经学校审核同意将姓名、身份证号码(要确保与身份证上一致)、手机全号、教育虚拟号(附件2)以学区、直属学校为单位发到13958722887@163.com,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人事科。
三、教育系统优秀人才教科研奖励
1.奖励对象:教育系统优秀人才中取得教科研成果的对象。
2.奖励标准: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止通过正式出版社出版教育教学类专著奖励10000元;主持或执笔完成课题,根据课题奖次给予不同奖励,每课题具体奖励标准按县政府文件执行(只参与完成的不补,主持人减半,执笔人全额,非规划课题减半)
3.上报办法:以学区、直属学校为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申请补助表(附件3)发到13958722887@163.com, 申请补助表(附件3)及教育教学专著、获奖或结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人事科。
四、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学年度目标考核奖
1.对象: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三名、省教坛新秀、市县三坛、市县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等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并通过考核合格的对象。
优秀人才学年度目标考核奖发放年限及经费按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获得多种荣誉的,只享受级别最高的岗位津贴和考核奖励。学年度目标奖励期限到未晋升高一级别荣誉的(或未获新荣誉),则不再享受奖励待遇。原25个139欠发达乡镇范围优秀人才学年度目标考核奖以1.5倍发放。
2.上报办法:经市、县教育局、学校组织进行学年度考核,并考核合格给予发放考核奖。以学区、直属学校为单位于12月20日将奖励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4)发到13958722887@163.com,奖励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4)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人事科。联系人:池长仙老师,联系电话: 622887。
附件:
1.2018年教育系统优秀人才体检人员一览表
2.2018年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疗休养和学习考察人员一览表
3.2018年教育系统优秀人才课题、著书奖励汇总表
4.2018年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奖励申报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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